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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废气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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芳烃储罐VOCs治理
您的位置: 首页储罐区VOCs治理芳烃储罐VOCs治理》芳烃装置中间储罐区VOCs治理实际案例

 1、芳烃抽提装置中间罐区VOCs来源

芳烃抽提装置 3 个内浮顶罐:溶剂罐 T-601、湿溶剂罐 T-602 和混合芳烃缓冲罐 T-701

2、芳烃装置中间罐区VOCs治理需求

罐顶进行改造,收集罐顶挥发出的废气并进行处理

3、芳烃装置中间罐区VOCs治理标准

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31570-2015;
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31571-2015;
《油气回收系统工程技术导则》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Q/SH0117-2007;
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》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GB50160-2008
《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》 SH3007-2014

3、芳烃罐区VOCs治理规模

储罐 VOCs 处理规模为 110m3/h

4、芳烃罐区VOCs治理工艺方案

自各罐顶新增单呼阀处引出油气管线,收集的罐顶 VOCs 气体经过阻火器后汇集至油气收集总管,将油气引至 VOCs 处理装置。

5、罐区VOCs治理主要方法

VOCs 处理的方法目前主要有:吸附法、吸收法、冷凝吸附法、膜分离法和催化氧化法。工程上常采用两种及以上组合处理方法,以达到更好的处理效果。

6、罐区VOCs治理之冷凝+吸附工艺介绍

罐区VOCs治理冷凝回收技术

冷凝-吸附技术先通过分段连续冷却的方法将废气冷至-70℃,将废气中大部分有机物冷凝液化,未冷凝下来的余气进入吸附单元。余气中的有机气组分在吸附单元中通过吸附-脱附得到浓缩,浓度变高,并重新进入冷凝单元进行冷凝。而余气中的空气则直接排空。

7、罐区VOCs治理之冷凝+吸附技术特点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(1)安全,冷凝设备采用正压防爆技术,整个系统无高温系统,活性炭吸附富集的是冷凝到-70℃后的低温有机气,能够改善吸附工况,规避吸附热效应带来的安全隐患。

(2)降低能耗,对于饱和状态的有机废气的处理处理,采用单纯冷凝方法要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,需要冷凝到-90℃的深低温冷凝温度。已经冷凝到-70℃的尾气,剩余浓度只有 2-3%,但要冷凝到-90℃,制冷配置机组的电力消耗将增加 20%以上。用大于 20%的能耗去处理剩余 3%的余气,制冷能耗显然会有很大浪费。这是单纯冷凝法的一个缺点。采用冷凝+吸附组合工艺,两种工艺组合,整机能耗明显降低。

(3)减小吸附罐体积和活性炭用量,减低投资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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